近日,读者王先生向记者报料,大连市八一路桃源早市出现一只超大河豚鱼,足有半米长,10余斤重。接到报料后,记者赶到现场一看究竟,并咨询了相关专家。
昨日上午,记者在桃源早市找到了摆放河豚鱼的摊位。这一摊位位于桃源早市靠近一条自由河附近,周围摊位皆以销售海鲜为主,而这只超大的河豚鱼正摆在泡沫盒里的冰块上面。根据记者目测,它约半米长、10余斤重。摊主向记者介绍,这条河豚鱼是捕捞其他海鲜时跟着捕捞上来的,现在已被一家餐厅订购,就等着餐厅的人过来取走。
报料人王先生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11日,他去桃源早市买菜时无意中发现了这条鱼,他是土生土长的大连人,小时候也吃过河豚鱼,对这类海鲜产品很敏感。让王先生惊讶的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河豚鱼。王先生有些不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规定,禁止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加工生产和买卖经营河豚鱼。那么,这位摊主的行为是否违规呢?
就此,记者采访了大连自然博物馆的相关专家。专家表示,河豚鱼虽然肉质鲜美,但体内含有剧毒,其体内所含的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很强的神经性毒素,不易被一般物理性处理方法破坏。中毒后20分钟会出现口、唇、舌尖、手指轻微麻木等症状,随后出现呕吐、步行困难、言语困难,进而血压迅速下降,呼吸困难,引发死亡。目前,对于河豚鱼中毒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河豚鱼中毒死亡率较高。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重申:“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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