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11月8日至9日,我院组织工程、财务、管理、业务等方面专家对院淡水中心承担的“湖泊渔业生态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了初步验收。院基建条件处处长赵红萍、东海所副所长高建芳、渔工所副所长李天,院淡水中心党委副书记万一兵和项目有关人员参加了验收会。
专家组听取了万一兵所做的项目建设工作汇报,并通过实地查验、查阅有关工程与财务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了全面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建设单位完成了项目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实施过程中,履行了工程报建程序,执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设立专账独立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支出合理,入账手续及凭证完整,未发现挤占、挪用、截留等情况。项目档案基本齐全、分类立卷,管理规范。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将上报农业部组织竣工验收。
该项目的建设,使院淡水中心的科研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将在湖泊渔业生态实验研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我国渔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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