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吃罐头鱼的南昌人大概都知道“三妮香辣鱼”,吴超就是南昌市三妮实业有限公司的销售负责人。9月26日,吴超接到了洪客隆叠山路店的电话,说有人买了100桶“三妮香辣鱼”,接着投诉“三妮香辣鱼”标签上只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没有标注“贮存条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要求获得十倍赔偿。
吴超说,他当时有点懵,这些年一直使用这种标签,怎么突然就违法了呢?他匆忙赶到洪客隆叠山路店。双方在理论过程中,购物者称,9月24日,他在该商场购买茶叶,由于厂商标识不全,他成功获得过三倍赔偿。吴超据此质疑购物者动机,对其提出的赔偿要求未予理会,购物者随后向西湖区中山工商分局投诉。接受工商人员调查时,吴超被告知,标签确实存在问题,要处以2000元至5万元罚款。
“这些标签都是食品安全法出台前印制的,这两年也没意识到在这点上有问题。”接到工商部门罚单,“三妮香辣鱼”公司负责人觉得很委屈,他们对产品质量一直严格把关。因为违法,“三妮香辣鱼”从9月28日开始在各大超市下架。
恰逢国庆节销售旺季,香辣鱼从几家大超市被迫下架,造成的损失可想而知。产品下架后,三妮公司赶紧印制规范标签,陆续给产品贴上,方才获得陆续上架的机会。
10月9日,记者走访了洪城大厦、天虹等超市卖场发现,仍有相当数量的产品没有标注贮存条件,其中以省内的预包装食品居多。
“我省大多数预包装食品企业,都已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更换了标签。”省消费者协会负责人表示,但是仍有相当数量的企业仍然“后知后觉”,希望“三妮香辣鱼”的遭遇能给他们警示,赶紧更换规范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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