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目前,随着海洋开发的不断拓展,用海矛盾和纠纷日渐突出,擅自围海填海以及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时有发生。海洋管理工作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迫切需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海洋管理工作,加快海洋管理法制化进程,强化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执法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海域使用管理“公开化”制度
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海洋执法设施建设,推广“海盾”专项执法行动经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密切与公安、边防、法院、环保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执法体,加大海陆联合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无证用海、超面积用海、改变海域使用用途、破坏海洋环境和资源等非法用海行为,维护良好的海洋开发秩序,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实施重大海域使用项目可行性海域使用论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海域使用项目审批的科学性,防止海洋工程污染。完善海域使用审批程序和海域使用权证书年审制度。推行海洋管理工作“公开化”制度,促进海洋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主要包括:一是要公开法律、法规,二是要公开办证制度,三是要公开收费标准,四是要公开用海情况,五是要公开监督机制。
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严格申请审批程序
要严格按照分类管理、集中确权、上下合力的原则,重点把好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等关口。一是要把好申请登记关。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本着依法行政、认真负责的态度,层层把好入口关,解决程序规范问题;二是要把好调查复核关。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着重解决用海矛盾,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的方针。召开渔民代表和镇村领导参加的对话会,广泛征求意见,凡是有争议的海域,一律不予报批。三是要把好签字关。解决责任问题,所申请项目用海应履行的每一步程序,都要经相关负责人签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四是要把好确权关。解决规范管理、社会监督问题,申请的海域确权后,严格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公告,增强海域使用的透明度,使海域管理工作始终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力度
我们必须认清海洋执法检查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海洋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海洋执法检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进行长期的反复的宣传和教育,使广大用海者认识海洋、了解海洋;充分认识到海域使用管理不是简单的发证和收费,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一整套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开发秩序,使之真正走上正规化管理的轨道。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制作专题片、设立非法用海曝光台、在报纸上设专版、搞知识讲座、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海洋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海洋知识,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全社会的蓝色海洋国土意识、海洋环保意识、海洋资源开发意识。加强与财政、规划、环保、国土、海事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往来,取得共识。通过宣传和协调,争取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海洋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完善海洋管理制度,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完善海洋管理制度,主要应抓紧完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海洋环境管理制度、海洋执法监察业务管理制度。在完善海洋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实施和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是履行好四项基本职能:一是监督管理海域使用的职能,二是监督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的职能,三是组织海洋科技调查与研究的职能,四是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的职能。海洋管理要坚持依法治海、依法管海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海洋资源、环境和海洋开发利用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法律的授权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在海洋管理工作中,采取行政命令、行政干预、协调指导等行政管理手段,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地方政府可运用经济手段,如奖励性、限制性、制裁性的措施管理海洋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活动,进一步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加强海洋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海洋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海洋执法队伍是实施海洋综合管理最重要的力量,海洋监察员是海洋执法检查的一线战士,其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海洋管理工作的成败。近年来,全国各级海监机构已逐步建立健全,海监队伍建设和执法办案能力建设都有了很大进步。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作为一支年轻的执法队伍,其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与适应新形式下海洋管理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海监队伍建设方面,必须严格按标准选拔人才,做到宁缺毋滥,要选用一些文化层次较高、懂业务的人才,调整海监队伍的知识结构。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培训,坚持监察员持证上岗制度,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不断提高海洋监察员的业务水平、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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