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政府于近日同意并出台《江门市扶持渔民建造大功率钢质海洋捕捞生产渔船补贴方案》,以充分调动我市渔民淘汰木质小功率渔船、建造大功率钢质渔船的积极性,加快我市海洋捕捞业转型升级。
根据该方案,市财政共安排补贴资金280万元用于支持渔民建造大功率钢质海洋捕捞生产渔船。自2011年4月25日起,本市户籍渔民经我市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建造并已领取合法渔业船舶证件(含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登记证、渔业船舶检验证等)的、主机功率为300千瓦以上的钢质海洋捕捞生产渔船,可申请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其中,主机功率为300千瓦(含300千瓦)至500千瓦的渔船,每艘补贴10万元;主机功率为500千瓦以上(含500千瓦)的渔船,每艘补贴15万元,直至280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完毕。领取补贴的渔船三年内不得转卖出江门市。
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提醒,凡符合条件的渔船船主,可填写相关申请表,经所在村(居)委会、镇级人民政府初审加具意见后,报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再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财政局审批。经审批拟同意发放补贴的渔船,其资料需在申请补贴船主所在的村(居)委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将补贴款直接划拨至渔船船主指定的银行账户。
去年以来,考虑到木质渔船已经不能满足深海捕捞需要的现实,我市积极采取措施改变状况,于去年7月成立了全市首个渔业专业合作社——台山市广海镇鲲鹏永润海洋渔业专业合作社,在成立之初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就为社员发展建造300千瓦以上钢质渔船8艘,今年则有20多位渔民申请建造铁船,告别木船,跨入深海捕捞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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