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9月15日,湖北省水产局下发通知,就国庆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再强调再部署,要求各地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地渔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深入开展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周密部署、协同推进、落实责任,努力确保节日期间本地区水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
二、强化生产督导,确保源头安全。各地要按照省局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重点围绕水产品含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等问题,组织对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养殖大户进行检查。采取生产督导与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生产主体依法履行水产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积极指导生产企业发展“三品一标”,推动水产品标准化生产,严把水产品产地准出关。
三、加强检验监测,实施检打联动。各地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产地、批发市场等主要环节监督抽检力度,重点监测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要积极配合部省开展的例行监测、产地监督抽查和重大节日专项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建立检打联动制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水产品和群众投诉举报,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
四、完善应急机制,做好预警防控。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节日值守,保障联络信息通畅,积极做好突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积极引导舆论,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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