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记者昨天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我省已正式公布第一批1000艘海上渔业应急救援志愿船的名单。
今年5月26日,“山东省渔业应急救援志愿船”授旗授牌仪式在烟台举行,标志着我省正式开始筹建渔业应急救援志愿船队伍。从救援实践看,渔船在海上遇险后,最快速、最高效的救援方式是渔船的自救与互救。我省决定在选取1000艘船况较好、航速较快、装备较全的大马力渔船,组建海上渔船救援志愿船队伍,由此整合海上救助资源,发挥渔船救援优势,提高救援效率。
记者在名单中看到,这1000艘志愿船按照归属地分,包括青岛市160艘、东营市31艘、烟台市275艘、潍坊市36艘、威海市363艘、日照市102艘、滨州市33艘;按照马力分,60马力以下渔船248艘,60-100马力以下渔船58艘,100马力以上渔船694艘。
根据规定,沿海各市应急救援志愿船应达到本地总船数的10%;内陆地区要根据湖库区的分布状况,自行确定应急救援志愿船的数量设置比例。至此,我省已拥有2148艘海上及湖库区等各类应急救援志愿船。
据了解,我省常年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渔工渔民200余万人,海洋、内陆捕捞、养殖、渔业辅助等船舶10万余艘,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平均每年发生自然灾害及各类险情事故80起。受季风气候影响,我省沿海自然灾害较多,突发事故频发,给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据介绍,我省渔业应急救援渔船在历次重大海难事故中,战功卓然,已成为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承担了70%以上的应急救援任务。2005年至2010年6年间,渔船共救助渔船和其他行业船舶785艘,救助渔民和其他行业人员369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4亿元,投入救助费用3638余万元。由于渔船救援船具有数量大、分布范围广、熟悉海况和适应岛礁浅水复杂海域救援的优势,起到了专业救助船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针对海上应急救援的特点,我省突出加强以政府部门专业救援力量为主、以渔政海监执法船和编队生产渔船为辅的互救机制建设。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先后与山东海事局、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交通运输部北海救助局、北海第一飞行队等单位签署了《海上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合作协议》,大大提升了我省海上应急救援能力,目前我省已经形成以海上搜救专业应急队伍为主体,渔政海监执法船为骨干,大马力渔船为补充,覆盖全省沿海、内陆湖库区域的海上应急救援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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