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监察厅、交通厅、建设厅、农牧业厅、审计厅、林业厅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众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渔业燃油调价财政补贴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市根据各旗、区渔船变动情况及在营运渔船的核实,对上一年度各旗、区渔船进行了增、减调整,确定了2010年各旗、区补贴用油量,并制定实施意见。从今年6月份开始,着实落实工作,到8月份补贴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补贴坚持的基本原则
1、合法有效的原则:补贴渔船必须同时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渔业捕捞许可证(捕捞船)、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养殖船)、船员证、本人身份证才能申请领取燃油补贴。渔业企业、渔业协作组织必须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
2、公开公正的原则:燃油补贴的申请、审核、确定和发放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透明,名单进行公示。
3、规范统一原则:补贴标准、补贴范围和发放对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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