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海河禁止捕鱼,可近日有市民反映,在海河一些河段上,有人驾船捕鱼,一寸多长的小鱼、甲鱼、乌龟、泥鳅等被网孔密集的渔网“一网打尽”。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走访,而相关职能部门却都表示对此“无能为力”,海河捕鱼成了“三不管”。
卖鱼明目张胆
“乌龟是原生态的,1000元一只”
根据市民的反映,记者在位于河北区一侧的金钢桥桥底看到,四艘渔船靠在岸边,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收拾船上的物品。桥下的涵洞处,停放着三艘渔船,岸上则摆放着一张张渔网。岸边有一个卖鱼的摊位,上面摆放着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塑料盆。盆内除了有大小不一的乌龟外,还有只有小拇指大小的泥鳅,三四个男子一边抽着烟,一边卖鱼。见有人上前,一个操着本市口音的男子立即起身,热情地推销起来。该男子指着两只约有脸盆大小的乌龟说,这些乌龟都是海河原生态的,像这样大小的乌龟最少有100多岁了,每只售价1000元。
捕鱼理直气壮
“我们是海河办的,捕鱼有许可”
记者表示想买其他品种的鱼,另一个中年男子介绍说,他们每天都会打捞很多鱼,其中白鲢和草鱼最多,但卖得很火,如果想要的话,必须得早点儿来。记者询问,在海河捕鱼是否经过允许,该男子表示,他们是海河办的,在此捕鱼是经过许可的,否则早就被清理了。
记者调查
海河捕鱼到底谁管?
据了解,2004年《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出台后,海河就成了本市禁渔河流之一,任何形式的捕捞都属于违规行为。那么这些人为何敢如此明目张胆地在海河捕鱼?
记者首先联系了市海河办。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些捕鱼者绝对不是海河办工作人员,海河水域的管理权也不在海河办,而在市水务局海河处。
记者又联系了市水务局海河处,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表示,海河处的排污船都停靠在二道闸,不可能在海河示范区水域捕鱼,这些捕鱼者肯定不是该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海河流域水面的管理权确实在海河处,但由于没有执法权,对于违规捕鱼行为只能进行劝阻,处罚权属于市水产局。
市水产局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4年出台的《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海河流域水面由环保局负责管理。
随后,记者拨打了环保热线,一位姓姚的工作人员表示,环保局只负责处理大型建筑工地及企业污染等,海河流域捕鱼不属其管辖范围,应由水务局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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