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大检查行动采取县区自检自查与市局督促抽查相结合、陆地港口检查与海上执法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渔业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渔船适航性情况、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养殖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渔港安全设施和安全监管情况、基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等7项内容进行检查。市海洋与渔业局将适时专门组成督查组,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各地区的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抽查重点渔业乡镇、渔村和渔港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大检查行动扎实开展。
市海洋与渔业局高度重视本次大检查行动,要求全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是要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周密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安全检查和工作指导,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要即查即改,严格落实责任。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切实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治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指定专人,限期整改,挂牌督办;三是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检查。要突出对渔船船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及渔船适航性的检查,突出对兜网、拖网等作业渔船的检查,突出对事故易发县区的督促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四是要标本兼治,强化治本。各区市县、先导区要注重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检查安全责任落实和渔船安全设备配备,着力推进渔业安全双基工作建设,提高渔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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