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笔者近日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国家下达中山的2010年度渔业柴油补助近期发放到位,全市1095艘渔业船舶获补,补助总功率为14430.90千瓦,补助总金额1555万元,平均每艘渔船约获补1.42万元。
列入柴油补助渔船1095艘
据悉,2010年度中山渔业柴油补贴对象为办理了2010年年审签证,持有合法、齐全、有效证件的捕捞渔船,且必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纳入农业部数据库的海洋捕捞渔船和已纳入广东省渔船管理系统数据库的内陆捕捞渔船。辅助渔船不作为补助对象。
经过验船、受理申请、审核和公示程序,中山列入柴油补助的捕捞渔船1095艘,其中内陆捕捞渔船391艘,海洋捕捞渔船704艘。2010年被列入黑名单仍未解除的渔船和违反休渔管理规定的渔船不予柴油补助;违反《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行为超3次的,视情节轻重扣减补助。
2011年1月1日前办理买卖过户的渔船,油补资金由现登记地主管部门负责发放;2011年1月1日后办理买卖过户的渔船,油补资金则由原登记地主管部门负责发放。渔船用油量测算以捕捞作业类型和捕捞许可证登记的主机功率为依据,由广东省渔业柴油补助管理系统自动测算补助用油量。
全市补助总金额1555万元
中山负责发放的1555万元补助金额录入“广东省渔业柴油补助管理系统”,该系统根据已核定的渔船补助用油量,自动测算本地区补助标准(包括每吨柴油补助金额、不同作业渔船每千瓦补助金额)和每艘渔船的应补助金额,生成渔业柴油补助金额分配表。
据介绍,中山补助标准为:海洋拖网渔船1226.75元/千瓦、海洋刺网渔船1190元/千瓦、内陆刺网渔船596.26元/千瓦。统计资料显示,2010年度中山1095艘渔业船舶受补,补助总功率为14430.90千瓦,补助总金额1555万元,每艘渔船平均获补1.42万元。
近日笔者走访横门、冲口门、鸡头角、大冲口、义仓、马鞍等渔村看到,渔民们打开个人存折发现柴油补助资金到账皆满心欢喜。坦洲镇大冲口渔民黄汉荣的粤中山13083渔船,主机功率79千瓦,获得9.4万元补贴,连声说国家柴油补贴政策让他们渔民生活有了新的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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