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山东省严肃处理跨界和越界作业渔船,决定对已经查实的27艘违规跨界捕捞渔船每单船罚款5万元,吊扣其渔业捕捞许可证6个月,取消其2011年度燃油补贴;吊扣船长职务船员证书6个月。对相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渔港监督、伏季休渔管理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厅了解到,在台风“梅花”期间,有35艘渔船在东海大鱼山等海域作业,为躲避台风“梅花”,渔船在返航途中一度失去联系,后经有关部门全力搜救,这些渔船全部安全返航。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在这35艘船中,有27艘已经查实是山东籍。根据相关规定,伏季休渔期间,渔船不得在休渔海域作业。经查,这批渔船均属伏季休渔期间违规出海。
8月11日,针对台风“梅花”灾害应对工作及赴朝鲜东部海域作业渔船监管中暴露出的渔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紧急会议,对已经查实的27艘违规跨界捕捞渔船及其船长作出了上述处理。
我省进一步申明伏季休渔处罚规定:
对“三无”、套号、假号渔船从事捕捞生产的,一律予以没收。
对违规捕捞渔船,一律取消2011年度燃油补贴、吊扣渔业捕捞许可证六个月、吊扣船长职务船员证书六个月。渔船证件吊扣期间,渔船实行集中统一扣押,并确定看护责任人。对扣押期间继续出海违规作业的,吊销其渔业捕捞许可证,并对渔船看护责任人予以严厉处分。
对养殖渔船、捕捞辅助船违规从事捕捞生产、非法从事休闲渔业的,查获后一律没收。
赴朝鲜东部海域作业渔船违法进入朝俄、朝日等敏感海域作业的,除对渔船处罚外,一律取消其所在的代理企业的代理资格。凡通过非正常渠道非法进入朝日、朝俄敏感水域作业的,一律按非法入渔处理。
建立渔船修造企业的定期巡查制度,严格执行修造企业资质认可制度,对渔船修造企业实施渔船修造登记制度,对无合法手续修造渔船的,一律吊销其造船资质;责任部门失查的,一律严厉处分。
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渔船一律列入违规渔船“黑名单”,停办一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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