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渔业互助保险第一次结算工作结束,市级财政补贴参保渔民达46.76万余元。
据了解,为促进我市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增强渔业生产的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减轻渔民负担,我市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本辖区注册登记的渔船上从事生产作业的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且人均保额达到10万元以上,可以享受10%财政保费补贴,各市区财政按不低于10%的比例补贴。政策性保险的落实,极大地推动了我市渔业互保工作发展。截至6月25日,我市2011年保费总收入5502.558万元,其中参保船险3870.539万元,人险1632.019万元,比2010年同期保费收入增长了38.47%。
根据财政保费补贴“按实补贴、半年一结”结算方式,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市财政局,针对每一笔保单进行核对统计,已做好首批渔业互保财政补贴审核、测算工作。目前,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6月25日的市级财政保费补贴46.76325万元已拨付到位,各县市区财政保费补贴正在审核、测算。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