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部署会议,及时落实各项防御措施。高度重视渔业防台工作,于8月1日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防御强台风(梅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海洋与渔业局必须高度重视,严阵以待,切实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要求8月1日开捕的拖虾、笼壶作业渔船不得超越东经124度线作业,根据气象变化随时回港避风。8月3日,市政府召开了超强台风(梅花)防御工作部署会议。会后,舟山市局沈承宏局长立即召集渔政渔监、执法支队、信息中心、养殖处等相关处室(部门)负责人,传达市政府会议精神,部署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的抗台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作好各项防御工作的落实。8月3日,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又再发《关于做好防御超强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启动了《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预案》,部署渔船避风回港、养殖设施和人员撤离、渔港、休闲渔船等各项防台工作,实施渔船动态报告制度,每日2次报告渔船回港避风情况。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要求渔船全部回港避风。要求各县(区)和渔业乡镇要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制定周密的渔船回港避风方案,要与每艘渔船保持联系,弄清具体船位(包括返航途中、在本地和外地哪个港口),要求各地辖区内的渔船必须在8月4日20时之前回到安全港口避风,所有在港渔船一律禁止出海,同时落实各项防台风措施。要求返航渔船注意甲板网具、物品捆绑固定和舱口的水密,防止渔船大风浪航行时网具、物品移位和舱口进水;回港避风渔船要求一定做到编组结伴而行,保持通讯畅通。督促各远洋渔业企业加强值班,切实做好在港远洋渔船、远洋运输渔船和新建在厂的无动力远洋渔船的防台抗台工作。要求休闲渔船在8月4日18前全部停止营运。截至8月4日16时,已实施渔船动态报告4次,全市8394艘渔船,在港渔船7768艘,返航途中渔船486艘,未撤离渔船140艘。同时,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养殖产品抢收工作,及时撤离养殖设施和人员、在建渔港的人员。目前,全市应撤离养殖人员1101人,已撤离846人,正在撤离255人。
三是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全舟山市从7月31日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各县(区)海洋与渔业局、渔业乡镇、渔业村社,以及所有渔船电台必须24小时开机,随时与所有返航、未撤离渔船保持通讯联系,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同时,通过“数字渔业”平台、安全救助信息指挥平台,向渔民、养殖户发送气象预警信息,累计发送短信15.75万条,通过短波岸台向广大渔民进行语音通播8次。
四是抢险队伍到位,做好应急准备。从8月3日起,渔政船员全部到岗,全市20艘渔政船进入备航待命状态。组织了6艘渔政船在全市各港口进行巡航检查,并积极协调指挥渔船进港避风,切实维护渔船避风秩序。同时,认真做好港区内的渔船检查,重点检查渔船的救生衣、救生圈、船上水密门窗等情况,并提醒渔民老大要积极做好紧急应对的准备。同时,成立了抢险救灾应急小分队,落实了抢险救灾物资,抢险人员自8月4日起24小时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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