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首先传达了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座谈会精神以及牛盾副部长的重要讲话。农业部就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建设进行了部署:一是各地要不断增强渔业权制度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二是要把握当前工作重点和要求,当前首要任务是加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养殖发证登记工作。三是要狠抓各项工作和保障措施的落实,争取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完成农业部所确定的工作目标。
会议还就水产办起草的《上海市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方案》进行讨论。参会代表各抒己见,就养殖证的权属性质、期限、是否年审、发证登记申请主体、流程及农场养殖池塘的发证登记主体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许多有价值、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邵林初副主任就做好本市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即“3、4、5工作思路”——“牢记三个需要”、“处理四种关系”、“落实五项工作”。“三个需要”即完善养殖使用权制度是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是巩固和保护水产养殖场地,确保上海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生产者合法权益的需要。“四种关系”即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处理好水域滩涂养殖功能与其它功能的关系;处理好新证与旧证的关系;处理好持证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五项工作”即加强宣传组织,获取工作保障;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快工作进度;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合法权益;落实惠渔政策,体现养殖证作用。
下阶段将着力从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流程、开展业务培训四方面开展工作,争取到2011年底,各区(县)全面完成本市农业布局规划内水产养殖水面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工作,发证登记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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