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为防止个别餐饮服务提供者擅自经营河豚鱼,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石市食药监局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各餐饮单位禁止为顾客提供河豚鱼。
据悉,石市食药监局今后将加大对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河豚鱼(或以其他替代名称)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食用河豚鱼,因为河豚鱼含河豚毒素,且其毒性强,普通方法难以使之被破坏,一旦中毒后又无特效药,且食用后致人死亡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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