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船舶抵押贷款业务是山东莱州农商行在分区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辖区内的区域经济特点探索开办的。莱州辖区内有价值100万元左右的大马力钢壳渔船约200艘,它们使用年限大多在15年以上,这些渔民往往在购置渔船后,手中没有余款,无力进行网具更新、支付工人工资等,影响了捕捞生产的发展。
近几年来,莱州市农商行及时与渔业部门对接,制定了《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船舶抵押贷款管理操作规程》,对船舶抵押的条件、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操作流程和后续管理作了明确规定。鉴于船舶这一资产的特殊属性,莱州还对贷款金额和期限作了特殊规定,规定贷款金额必须控制在渔船互保凭证中注明的互保金额的30%以内。贷款期需确定在投保期限以内,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这一创新业务品种推出后,受到了渔民的一致欢迎。目前,已累计投放贷款44笔,金额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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