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 要求10月8日前自行拆除,9月28日却遭强拆
● 有的被拆了,有的最后却盖起来而且正常生产
● “封区”6年后,官员称具体动迁时间尚不清楚
一个渤海湾边的小渔村,因政策扶持,在短短几年内成长为一个远近知名的“海参苗”养殖村;由于规划变更,村庄面临动迁,当地政府为防止村民“抢建骗赔”,连续两次下达“封区令”,禁止村民扩建、新建养殖大棚。但是,“封区令”一封6年,却始终不见动迁消息。
几乎与“封区令”出台的同时,海参养殖产业不断发展,效益良好。村民们承包的土地不能荒着,于是海参大棚还是一个接一个地在村子里建了起来。而这些举动因“封区令”的存在统统被冠以“抢建骗赔”之名。
但令人不解的是,同样的“抢建骗赔”,却有不一样的处置。6年里,有的村民顺利地建成了大棚,有的村民却屡遭强拆;有的大棚被喷上了鲜红的“拆”字却长期正常生产,有的大棚只要一开工建设便马上有人前来阻止;有的甚至在自拆期限到来前就突然遭到强拆,连申请复议、申诉的机会都没有。
一纸长达6年的“封区令”让“抢建骗赔”与正常生产建设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其是否合理合法,相伴的行政执法又是否带有选择性、随意性?《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赶赴辽宁省营口市下辖的盖州市九垄地镇小营子村展开了调查。
村民建海参养殖棚遭强拆
“坐东山拥西海风调雨顺,定北国佑南疆农丰渔富”,在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能源化工区一份2011年规划中,这副对联被引用作为结尾,以形容该区特色。但在该区九垄地镇小营子村李运家、高义等多名村民看来,“农丰渔富”一词名不副实。
4月29日,站在一大片被推倒的砖头和砸碎的墙根中间,李运家满脸愁容地向记者道出事情的由来。
“1994年以前,我一直以打渔为生,后来转做鱼虾养殖。2004年,地方政府说海洋资源快枯竭了,鼓励我们转产从事专业水产养殖,还开了培训班。当时我们大多数人报的都是海参养殖班。当年,村子里建起了很多海参苗养殖大棚。”李运家回忆说。
据李运家介绍,在那一拨建大棚的村民里,就有高义一家。由于此前一直在做鱼虾养殖,因此从1994年到2004年,他们共分批分期承包了村里7.48亩的虾池、海参池、荒滩地,承包期至2027年。此后,他们又在2004年、2007年分别取得了所属盖州市政府相关部门下发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明确获准进行水产种苗繁育。
高义和李运家都在接下来的几年内与其他村民合伙建起了多个大棚。“虽然2005年九垄地镇综合执法局的人通知过,说政府下了‘封区令’,不能建了,但我们连什么叫‘封区令’都不懂,村里人包括村干部都还在继续建,也没人来阻止”。隐患就此埋下。
2010年9月13日,一张盖有“盖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印章的《通知》送到了高义、李运家等村民手中,责令其停止大棚建设。9月19日,7户正在建大棚的村民被九垄地镇综合执法局召集开会,要求在当年10月8日前将正在建设的大棚拆除。《法制日报》记者从九垄地镇综合执法局出示的材料上看到,7户村民均签下了承诺书。
然而,一切都来不及等到10月8日。“9月28日上午8点,时任九垄地镇综合执法局局长的王志刚就带着执法人员和铲车前来强拆,把我们9个村民合伙建的8个大棚推倒。320万元的投资啊,这对于我们农民而言意味着什么?”高义说。
参加这8个大棚建设的多名村民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大棚是在2010年3月动工建设的,施工了几个月也没有人来阻止,等地基打好、水池建好,马上就要上顶棚的时候,却突然遭到强拆,而且不给任何申诉的机会。
强拆被质疑为选择性执法
村民们对这样的强拆均心有不甘,不甘的表现在于,多名村民在被强拆后又再次建设,而再次建设的结果则是被再次拆除。李运家建的4个大棚在2010年8月被第一次强拆,此后他又把围墙建了起来。侥幸的是,其中一个大棚建成投产了;不幸的是,其他3个大棚被第二次强拆。
而这种不甘的根源在于:“我们前后左右都在建,村干部也在建,凭什么就不让我们建?一起被叫去开会的7户人家,为什么有的被拆了,有的最后却盖起来而且正常生产了?”这是几户村民的共同质疑。
《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九垄地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姜家增,他告诉记者,前来开会的7户人家的大棚全部都被拆除了。
记者根据7户人家的姓名一一到村中核对,发现事实并非如姜家增所说已全部拆除——其中有两户人家的大棚不仅未被拆除,而且已顺利建成并投入生产。
而除了这7户人家以外,《法制日报》记者通过对比Google卫星地图与现实场景发现,小营子村中有多处在两年前还是空地,而如今却盖起了海参大棚的地方,甚至有填海造陆建起的多个大棚。这些均未遭到综合执法局的拆除。
记者在村中走访时还发现,有十余个海参大棚曾被喷上“拆”字,而如今均在正常生产,其中多个大棚上写的“拆”字已被水泥覆盖。
记者从九垄地镇综合执法局下发的责令拆除通知单上看到,所盖印章为盖州市综合执法局。4月27日,记者赶赴该局,就九垄地镇综合执法局的做法是否合法进行了求证。该局行政办公室王主任告诉记者,九垄地镇分局只是挂靠在盖州市局底下,而实际已经划归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管委会直接管理,他们无法干涉。但他表示,如果是选择性执法,那是肯定不行的。
“封区”6年不拆迁
这些海参大棚究竟是否属于违章建筑?针对这一问题,姜家增表示,采访须经管委会宣传部门同意方能进行。记者于是来到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管委会,管委会党工部部长王寅坚持表示,要接受采访须经营口市委宣传部审批。
记者继而前往营口市委宣传部,在营口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同意后再次返回仙人岛管委会。经王寅安排,姜家增和九垄地镇综合执法局法律顾问李吉辰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
李吉辰提出,海参大棚所占用的土地是没问题的,因为都是向村民承包的土地,不需要任何审批,但在地上建设大棚却要经过乡镇一级城建部门审批,否则就是违章建筑。高义等人找村委会主任审批是无效的。
但九垄地街道办事处分管城建规划的一名李姓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建海参大棚在城建这块一直以来都没有审批要求。
李吉辰、姜家增均向记者表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审批手续,而在于盖州市政府的“封区令”,“没有‘封区令’我们去拆他们干什么”?记者从九垄地镇综合执法局对于强拆出具的文件上看到,其依据的也正是盖州市人民政府分别于2005年5月27日和2008年9月10日下达的两份“封区令”。
记者在村子里询问村民,但村民们对于这个“封区令”究竟指的是什么均不明白。李吉辰的解释是:“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的规划早已经定下来了,九垄地镇就在规划之内,小营子村这块地是肯定要被拆迁的,为了防止村民们在拆迁之前进行抢建建筑骗取赔偿,盖州市政府才下了‘封区令’。”
记者向综合执法局提出查看两份“封区令”的内容,姜家增表示,要到管委会那儿才能看见;记者又向王寅提出相同要求,王寅称“封区令”应该在领导那儿,但领导没空,如果要采访领导,需要再次到营口市委宣传部审批后方能安排。
这份神秘的“封区令”究竟什么内容,其依据又何在?记者从《盖州市城区拆迁改造实施细则》上找到了相关定义,该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确定后,市拆迁办对涉及区域立即发布封区公告。拆迁部门、估价机构入户进行封区调查,封区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必须维持现状,不得进行房屋的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及装修,抢栽抢种各种果树、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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