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7日上午,黑龙江嘉荫县江段,嘉荫县公安边防大队和嘉荫县农委的工作人员打开装鱼苗的氧气袋,51万尾黑龙江野生鲤鱼幼鱼欢快的顺着江水畅游而去。
据了解,为了修复黑龙江流域渔业资源,黑龙江省嘉荫县已经两次在休渔期放流黑龙江野生鲤鱼。本次放流的黑龙江野鲤幼鱼是黑龙江土著鱼类品种,亲体采捕于黑龙江水系,经过水产专家选育鉴定,符合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对苗种来源、种质安全的要求,是今后黑龙江增殖放流的主要鲤鱼品种。据嘉荫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由于鱼类的产卵场所遭到破坏,越冬区域逐年减少等原因,渔业资源呈明显下降趋势。因此,在有效控制捕捞强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的同时,修复渔业资源也成为重中之重。
嘉荫县政府于2010年、2011年次共放生黑龙江野鲤100余万尾。嘉荫公安边防大队官兵们也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利用增殖放流活动,宣传禁渔期期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官兵们积极宣传和讲解,使辖区群众了解保护界江渔业资源的重要性,确保黑龙江嘉荫段渔业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