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为了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科学利用水域资源,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满足人民群众对水产品多样化的需求,近日,陕西省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渔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渔业是促进农民增收、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成效较快的特色产业。陕西作为内陆省份,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众多,渔业资源比较丰富。改革开放以来,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陕西省渔业取得长足发展。2010年,全省养殖水面达到54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9万吨,产值超过30亿元,在繁荣农村经济、稳定市场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养护资源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渔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市场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传统的渔业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现代渔业建设需要,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较低、设施装备和科技水平相对落后、水产品加工能力薄弱等已成为阻碍我省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快渔业发展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全省现代渔业发展新局面。
二、加快渔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品牌、高效的发展理念,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增强渔业的综合生产、科技创新、资源养护能力,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我省渔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形成渔工贸配套、产加销完整的产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针对关中、陕南、陕北三大区域渔业资源类型,实施分类指导、分策推进。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养护的关系,走渔业可持续发展之路。坚持食品安全第一,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水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养殖监管和水产品市场监督。坚持科学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提高产业发展能力。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做大做强渔业龙头企业,加快渔业产业化进程。
(三)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陕西省渔业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推动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按照“提质、扩量、增效、生态、安全”的总体要求,以黄河、渭河、汉江为主线,建设现代渔业生态区、名优产业开发区、生态渔业建设区、休闲渔业示范区,努力把陕西建设成为“示范周边、引领西部、面向全国”的现代渔业示范区。2015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达到70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15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0亿元。2020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达到80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30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30亿元。
三、优化渔业区域布局
在西安、汉中、安康、渭南等市建设现代化渔业基地,积极推进鱼类集约化养殖,为全省渔业提供可靠的良种保障;积极开发沿黄低洼易涝盐碱地,大力发展鱼、虾、蟹等名优水产品养殖;以水库、陂塘、山区河流为重点,加强水生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积极发展绿色、有机水产品生产;以稻田养殖为重点,加大河蟹、名优鱼类养殖,大力推广稻蟹生态种养模式,实现渔业和粮食生产双丰收。以沿黄河生态渔业产业带为重点,大力发展网箱、稻田、流水养鱼,积极发展草、鲢、鳙、鲤、鲫鱼等水产品和黄河鲶鱼、青虾、泥鳅、黄桑鱼、多鳞产颌鱼、甲鱼等鱼类养殖。积极拓展渔业功能,大力发展集垂钓、餐饮、观光、旅游为一体的休闲渔业,建成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功能定位准确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渔业基地。
四、提高渔业产业化水平
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技术先进、辐射带动力强、品牌优势明显的养殖、推销、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参与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围绕水产品养殖、加工和物流等环节,鼓励龙头企业、养殖产销大户领办、联办渔业合作社、协会、中介组织,形成一批组织健全、运行规范、功能完善的渔业经济合作组织。围绕优良品种繁育、标准化健康养殖、大水面生态养殖、水产重大疫情防控、水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整合渔业科技资源,加快建设我省渔业科技示范园区。制(修)订和完善主要品种苗种繁育、水产品健康养殖、渔业病害检测、渔业水质环境、鲜活水产品储运等地方标准或技术规程,积极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提升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以渔业基地、无公害养殖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基地为载体,以无公害水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水产品认证为手段,以大鲵等名贵鱼种养殖为重点,大力推广“一村一鱼”规模化生产模式,做大做强陕西水产品品牌。
五、完善渔业服务体系
加强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以草、鲢、鳙等养殖主导品种和多鳞产颌鱼、乌鳢、黄河鲶鱼等土著鱼类为重点,积极培育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加快形成以省级良种场为核心,县级水产苗种繁育示范场为骨干的多层次、多元化良种繁育体系。加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渔业机构的作用,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水产养殖企业、中介组织、水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以监测为主的检测站(点),完善渔业环境与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建设。加强渔业资源开发保护体系建设。科学评价水面承载能力,合理搭配养殖品种,严格控制放养密度,强化渔业水域污染防治和监测,有计划地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探索“以鱼养水,以鱼活水”的生态渔业模式。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渔业信息服务和资源共享,完善水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信息的收集发布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对生产流通环节的引导作用,构建立足全省、辐射西北、面向全国的互联网市场信息平台。
六、加大对渔业的扶持力度
建立健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政策扶持”的新机制,逐步加大对渔业基础设施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投入,省财政从2011年起将加大投入力度,用于支持渔业发展。市、县级政府要把渔业纳入农民增收规划,在新增财力中安排渔业发展资金。各有关部门在安排农田水利、水保生态、防汛抗旱、城乡供水、水资源管理、移民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环境建设、绿色通道、“菜篮子”工程和国土资源整治等项目时,要统筹考虑渔业项目建设。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吸纳多种经济成份采取信贷融资、招商引资、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渔业资源开发。强化政策性金融对渔业开发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大对渔民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的扶持力度,开展渔业政策性保险,建立健全渔业风险保障机制。鼓励水域滩涂通过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切实加强老旧池塘标准化改造,进一步完善水、电、路、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渔业机械普及率,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分类发展的原则,将符合惠农政策的渔业建设纳入各级农业补贴范围。对渔业苗种生产、新品种养殖试验和良种引进给予财政补贴;将稻田养鱼、新建渔业基地、池塘标准化改造,以及在新开发的荒滩、荒水、湿地上从事水产养殖的,纳入国土资源治理项目给予扶持;对渔业生产用水、用电,按照农业生产标准收费;对利用弃水和在水库、湖泊内开发渔业给予支持;新建水库、水电站、拦河工程,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进行渔业资源评估和论证,一并列入工程预算;对新建、扩建水产良种场和苗种场用地,继续按农业用地安排;渔业苗种生产水面、国家投资建设的商品鱼基地水面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予以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因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征用的,须以同等数量和质量水面及设施予以补偿。
七、加强对渔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渔业发展,建立和完善机构体系,认真落实各项渔业发展优惠政策,财政部门要给予足额的经费支持。各级水利和渔业部门要切实加强渔业执法能力和队伍建设,完善监督管理的设施和手段,强化行业管理和服务,努力推进我省渔业健康快速发展。要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加强对种苗、鱼药、渔具、渔用饲料和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毒鱼、炸鱼和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积极调解渔业权益纠纷,查处渔业行政违法案件,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要依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坚决打击捕杀贩卖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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