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在海南省海口市东门市场走访了几个出售螃蟹的摊位。记者发现,这些螃蟹虽然不再像过去用多条细绳捆绑,但它们身上捆绑的塑料绳相比新规定刚开始实施时明显粗了不少,有些螃蟹身上捆绑的塑料绳竟有食指般粗。
在一个出售螃蟹摊位,记者看到一个箩筐里面的大青蟹都绑着食指般粗的塑料绳,便询问摊主是否知道螃蟹应裸称交易规定。这位摊主支支吾吾了半天才说知道,但现在又都这么绑了,还声称进货时就是这样的了。
记者跟这位摊主买了两只重量共1斤1两的螃蟹,回家解开螃蟹的塑料绳子,用电子称一称:一只螃蟹重量为半斤,塑料绳子的重量为半两;另一只螃蟹重量为7两,塑料绳子的重量为半两。以记者购买时的每斤70元计算,记者光买绑螃蟹的塑料绳就花了7元钱。按照海南省工商局规定,捆绑螃蟹的混杂物不得超过蟹体重量的5%,即重量为1斤的螃蟹,捆绑它的混杂物重量不得超过半两,这位摊主显然已经违反了规定。
当天在海口金贸文华农贸市场和一些餐馆、海鲜店,记者发现螃蟹身上的捆绳变粗现象普遍存在。在海口一家海鲜店点菜的消费者李先生说,新规定出台之初,商家可能不会“顶风作案”,但时间一久,受利润的诱惑和利益的驱使,一些不良商家往往会想其他让螃蟹“增重”的法子。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这一规定持续、有效地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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