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向社会宣布,今年伏季休渔期限确定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届时,渤海海域 (辽东湾海蜇保护区除外)、黄海海域(北纬35度以北),除钓具外禁止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活动。
按规定,全省定置网具作业渔民一律参与休渔,伏季休渔渔船必须于2011年6月1日前回港,6月1日后休渔渔船不得自行转港;9月16日12时前,我省渔船不得进入北纬35度以南海域作业。
休渔期间,省海洋与渔业厅将全面加强陆地渔船管理,对休渔渔船逐一进行停泊港口登记,落实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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