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各乡镇、部门要结合生产实际,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狠抓渔船船东、船长责任落实情况和渔船防火、防风、防碰撞措施落实情况,逐一检查每个渔业生产单位和每艘渔船;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台帐,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同时,要强化渔民警示宣传教育和应急抢险救生救援演练,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一要24小时值班制度,收听天气信息,及时通过电话、信息平台通知养殖单位和渔民加强防范;二要严禁所有渔业船舶汛期下河进行捕捞作业和打捞漂流物等危险作业;三要严厉查处“三无”渔船、严重载货、不穿救生衣等违法行为。
会议还下发了2011年度全区渔业养殖生产单位普查表及渔业安全生产“三项”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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