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从5月1日起到7月31日,巴彦淖尔市全面进入禁渔期。禁渔区除了已经确定的区域外,天然水域鱼类产卵场和洄游河道为常年禁渔区。
5月11日,巴彦淖尔市水产管理站渔政执法人员和各旗县区渔政执法人员加大对黄河巴彦淖尔段及各大中型自然水面、水库进行禁渔期、禁渔区渔政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违反禁渔期、禁渔区捕捞行为,电、毒、炸鱼及其它非法捕捞作业,违法制造和销售电捕渔具行为。同时,渔政执法人员在黄河沿线各大中型自然水面、水库张贴《禁渔通告》,告知渔民黄河禁渔期有关规定,发放禁渔宣传单,悬挂禁渔宣传横幅,并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行为。
5月11日,渔政执法人员在临河区双河镇黄河渡口处查扣各种渔网4000多米,查扣30多公斤鱼。渔政执法人员还将深入旗县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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