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修水县在每年3月20日至6月30日对修河主流和征村、溪口、黄港三条支流河段实施百日禁渔。进入禁渔期以来,修水县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渔措施,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强渔业执法,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执法相结合,主动出击与受理群众举报相结合,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重拳打击各种非法捕捞行为。对在渔业执法过程发现的非法捕捞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没收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加大对县城及修河沿岸乡镇餐饮服务业的排查力度,先后组织3次集中排查,依法收缴野生鱼类300多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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