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工作协调。与新闻单位密切联系,协助参与执法行动,会同辽宁电视台、沈阳晚报等媒体单位,对鸟岛下游非法捕鱼、捕螺现象进行报道,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做好与公安、水利等单位配合衔接工作,不断建立并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二是转变执法方式。在执法规模上采取增加巡查人数、提高执法密度;在执法方式上采取水面与陆路并举,改变以往单一执法模式;在执法时间上采取昼伏夜出与夜伏昼出相结合,定时巡查与不定时突查相结合,施行24小时动态监管。
三是加大硬件投入。通过引进执法装备,不断加强对鸟岛以东河段的执法手段。先后购置并配备了执法艇和冲锋舟,依靠冲锋舟运输方便、机动灵活的特点,弥补了浅滩涂水域执法装备上的劣势,结束了以往违捕者跟执法人员“捉迷藏”、“游击战”的尴尬局面,增强了执法工作的主动性。
四是建立值班制度。明确专人值班,设立在岗在位制度,并通过电话举报、新闻单位通报的方式,增强群众参与打击禁捕、违捕行为的积极性,协助执法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非法捕鱼行为。公开举报电话的设立,使全民能够参与到沈阳“母亲河”治理中来,提高了市民的主人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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