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巩固休渔成果
湛江市按照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规定,从2011年5月16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正式进入第十三个伏季休渔期,在北纬12度以北“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除单层刺网、钓业外,禁止其他所有作业类型生产。
市渔政支队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渔港码头管理,杜绝一切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的加水、加冰、加油、收购渔获物等行为(资料图)。
为把伏季休渔工作落到实处,5月16日上午,张付喜副支队长带领渔政渔港科李美科长和指挥中心执法人员到霞山渔港登临检查港内休渔渔船是否按规定进行标识及“防火、防盗、防台”工作的落实情况,通过走访渔民了解到,霞山大队应休渔船343艘全部做到 “船进港、网封存、证集中、人上岸”。
为巩固休渔成果,确保休渔工作得到落实,切实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伏季休渔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市渔政支队领导实行分片负责,实行工作责任制,同时,市渔政支队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渔港码头管理,杜绝一切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的加水、加冰、加油、收购渔获物等行为,同时加强对渔船船东、渔民教育,提高他们遵守渔业安全生产、伏季休渔规定自觉性。
另外,加强渔船监管,为打击休渔期间渔船违法违规作业行为,支队所属中国渔政44061船也于5月13日在湛江所属海域进行执法巡查。
记者从市渔政支队了解到,对违反伏季休渔管理规定出海作业的违规渔船;为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的捕捞渔船提供服务、收购非法渔获物的;不能现场出示有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的;“三证”齐全但船名号有明显涂改痕迹的;使用电炸毒等禁用渔具进行捕捞及涉嫌“三无”的渔船应严格按照规定从重处罚,并根据违法情节轻重,扣减今年的柴油助,保障我市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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