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了由县海洋与渔业局、沿海乡(镇)政府、公安、边防、渔政、渔监、船检等部门组成的清理、取缔“三无”渔船、木筏子和标识不规范渔船等违规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了工作重点,此次清理、取缔“三无”渔船普查范围包括捕捞渔船、为海水养殖服务的养殖捕捞船和看护船;三是制定了工作措施,采取沿海乡(镇)政府、公安、边防、渔政、渔监、船检等部门联动;分片包工,层层落实,逐船排查,登记造册;违规渔船集中停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处理的办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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