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昌水果湖居民李女士反映,她从超市买回的鱿鱼丝、烤鱼等干制水产品,产品标准号为 SC/T3302、SC/T3304,包装上注明的保质期多为1年(如图),这些开包就可以吃的干制食品,保质期有这么长吗?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农业部《水产行业标准》,产品标准号为SC/T3302、SC/T3304的食品,常温下保质期为6个月。也就是说,商家标注的保质期比行业规定多出一倍。
记者为此走访了武汉三镇多家大型超市,发现一些产品标准号为SC/T3302、SC/T3304的干制水产品,包装袋上注明的保质期多为8个月至1年。
记者电话联系了其中一浙江厂商。其相关负责人蔡女士介绍,公司所有产品都经过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才进入市场;公司使用的新工艺,可保证食品在标注的保质期内不变质。不过,由于消费者的质疑,公司将从下一批产品起,按国家标准来标注保质期。
记者咨询了武汉市工商行政局。其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关于规范使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代号的通知》,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代号为“SC/T”的,属推荐性标准,企业可根据各自的生产工艺、技术和条件自愿采用,并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副院长熊善柏教授认为,食品保质期是指在一定贮藏条件下能确保食品质量(营养、安全等)的最长贮藏时间。食品保质期越长,对生产企业的技术要求越高。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生产企业需要对保质期内的食品质量负责。食品若在保质期内变质,厂商必须对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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