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记者从5月5日召开的全市渔业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在全市立即开展一次渔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当前正处于海上渔业生产的重要时期,加之春天大风、大雾天气增多,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我市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是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渔船船东、船长责任制落实情况,渔船防火、防风、防碰撞措施落实情况及渔港运营安全情况等。要求各级迅速成立检查组,按照严督细查、查源堵漏、消除隐患、防范未然的要求,逐一检查每个基础部门、渔业生产单位和每艘渔船,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人,限期整改。
在排查安全隐患的同时,我市还将加强对渔民的安全教育,教育引导渔民不仅要严格按照海上生产作业要求规范作业行为,严格遵守避碰规则,防止发生碰撞事故,还要增强渔民的安全意识,严格用火、防火管理,严禁超航超载,接到大风预警预报,必须立即停船撤人。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强化海上应急救援演练,各区要依据渔业安全应急预案,模拟渔船失控、失火、沉没、人员落水、碰撞等一系列险情,开展渔船自救、互救、渔政船和抢险救生船救援的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我市还将加大对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重点是加强对渔业企业、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等重点场所以及载员10人以上渔船的监督检查。
将严格渔船签证制度,5级以上风力挂机渔船和木帆渔船不得出海,6级以上大风6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7级以上大风40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8级以上大风所有渔船均不得出海;
严查违规生产行为,严格船员准入制度,从严查处雇佣无证人员上船上岗和养殖渔船套号出海生产作业,各海上执法单位要加大巡查密度,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各类违规出海作业行为;
在渔船出海作业期间,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和包船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切实加强通讯联络,定期调度渔船作业情况和安全状况。特别是遇有大风、大雾等不利于生产作业的天气时,要第一时间通知渔船落实好防范措施。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