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福建省2011年渔业保险工作方案近日出台。方案对年内渔业保险工作和内陆渔船渔工及海(淡)水养殖渔工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今年,省内渔业保险的险种、费率和保费财政补贴比例同上年基本保持一致。工作方案细化了保险责任金额。今年沿海渔工责任险的保额统一为15万元,内陆渔船渔工以及海(淡)水养殖渔工责任险保额为10万元,内陆渔船渔工和淡水养殖渔工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为7万元或10万元;沿海渔船保额按照《2011年福建省渔业船舶保险参考估价表》的60%-80%设定。
方案明确了今年我省开展渔业保险的试点范围。渔工责任保险和60马力以上渔船保险将在全省沿海县市实施,有条件的县市可将60马力以下渔船纳入渔船保险范畴;在内陆地区开展渔船上的渔工、龙岩市淡水养殖渔工、龙海市、连江县海水养殖渔工和南平市捕捞渔船保险试点。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