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组织,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成立了由县农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站)、渔技站、水产重点乡镇等成员单位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产地水产品等无公害产地与产品认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指导、日常监管及突击检查执法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工作,并制订了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形成了统一领导、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的原则,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大户生产档案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抽查为重点,切实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
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氛围。县农委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春季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水产苗种质量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及《关于做好世博期间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编发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明白纸7000余份,同时结合水产科技人员进村入户、联系示范大户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活动,选派技术骨干120人次,深入养殖基地,重点开展饲料、鱼药等生产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服务,引导和规范水产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升了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三、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注重推进“三项”记录制度。2006年,在陶辛青虾养殖基地选择20个大户,开展水产养殖生产“三项”记录示范;2007-2008年在陶辛青虾、六郎鱼种场、保丰河蟹等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场)选择300个水产养殖大户,实施“三项”生产记录示范推广;2009年来,已在全县4个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良种繁育场、重点渔区推广“三项”记录制度,发放《芜湖县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档案管理记录》1200本,并强化了规范生产投入品使用及档案记录指导和督查工作,为提升全县水产品质量生产水平,实行可追溯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提升质量效益,强化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与指导。一是注重实施300亩以上连片青虾、河蟹等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配套改造,实行以奖代补,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二是依托水产科技进村入户、联系示范大户、渔业专业技术培训等活动,强化健康养殖技术、养殖模式的培训和跟踪指导服务,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三是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着力完善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建立健全安全用药制度。
五、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水平,强化普查登记、日常监测与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对123个全县水产苗种培育及757个水产养殖大户开展了普查登记工作,并强化了苗种培育及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指导服务;二是积极主动协助省水产总站、市农委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深入生产基地,开展白鲢、草鱼、鲫鱼及青虾等产地水产品的例行检测;三是依托县水生动物防疫站检测仪器设备和技术力量,在5-10月份定期或不定期加大对全县水产重点养殖生产基地的渔业水质监测、渔业病害及水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四是组织渔政、畜牧执法人员深入渔需物资供应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禁用鱼药、饲料、添加剂的销售情况,从源头上确保水产品药物残留指标都在安全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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