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决落实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客观分析当前全省渔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对加强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
二、做好渔船基础性管理工作,严格渔船管理各个环节,保证渔船出海作业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开展渔业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
四、解决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提升渔业安全监管能力,利用现代先进技术实现对渔船有效监管。
五、实行政府领导和渔业部门监管相结合,重点发挥乡(镇)、村(居民委)和渔业企业的作用,确保各项渔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六、加强涉外渔业管理,严厉打击海上暴力抗法行为,确保我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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