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联席会议。分别与省人保财险公司、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举行4次联席会议,部署结算审核2008-2010年渔业保险保费省级财政补贴使用情况,签订2011年福建省渔业保险共保协议。
二是召开座谈会。2月,召开设区市、重点县和人保公司渔业保险座谈会,总结去年工作、研讨今年工作思路和渔业保险工作方案,研究调整2011年渔船保险参考估价表,研究制定保险条款释义。
三是出台年度工作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要求,与省财政厅、省人保财险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渔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做好渔业保险工作提出了要求。
四是将年度任务分解到市县。在认真调研后,提出了2011年各地渔业保险任务,以文件的形式下达各地,并对完成任务提出完成的指标和考核办法。
五是开展省级财政补贴审核。3月底起,组织3个审核工作组配合省审计厅赴霞浦、平潭、连江、秀屿、惠安、石狮、龙海、东山等县(市、区)审核2008-2010年渔业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使用情况。
六是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试点调研。1月初,深入蕉城区和清流县开展海水网箱台风险和内陆精养池塘洪涝养殖保险试点调研,提出试点工作方案。
七是拓展小额贷款试点工作。3月中旬,在惠安县参保渔船小额贷款试点取的较好成效的基础上,争取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的支持,将2011年我省参保渔船小额贷款试点扩大到惠安、福鼎两县(市),资金额度从4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目前正在开展放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还积极与有关金融部门协调出台金融扶持参保渔船小额贷款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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