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珠江首次统一禁渔。4月1日至6月1日,我市境内的南盘江、獐子坝河、巴江、贾龙河、阳宗海等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行为。昨日,记者从昆明市渔业行政执法局获悉,珠江流域禁渔不会影响我市水产品供应,禁渔期间,违规偷捕者不仅会被没收非法所得、没收渔具,还将面临50元至5000元的奉。
据《昆明市2011年珠江禁渔实施方案》,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行为。国家级水产原种场因采捕珠江天然水产苗种、有关科研单位进行珠江渔业资源调查研究确需捕捞的,须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农业部审批。禁渔期间,昆明市相关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禁渔管理机制。相关部门不仅要具体落实责任制,实行分段、分片包干管理,还要成立并派出督查小组,深入禁渔重点区域进行巡回检查,了解禁渔制度的执行情况,现场指导、解决禁渔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昆明市农业局将会同省和相关县(区)渔业部门组成禁渔工作督查组,开展督查和交叉检查。
李副局长介绍,昆明水产品市场出售的鱼主要来自鱼塘、水库等内场养殖。昆明境内珠江流域禁渔,不会影响到昆明水产品市场上鱼的供应。他表示,禁渔期发现捕捞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关于珠江禁渔期行政处罚相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没收捕捞者的非法所得、捕捞渔具,并处以50元至5000元奉。触犯刑法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禁渔期间,发现违规捕捞者可拨打昆明市渔业行政执法局(0871)5710503;宜良县渔政执法大队(0871)7525131;石林县农林局(0871)7799500;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0871)7517406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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