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委了解到,4月1日起,阜阳将对境内淮河、颍河等30处渔业水域实施禁渔制度,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的养护,增效、放大自然渔业资源的繁殖、增殖能力。
此次实施禁渔的水域包括:淮河阜南及颍上县水域、颍上八里河、临泉涎河、太和谷河、颍州区三十里河、草河,以及沙颍河颍州段、颍东段、颍泉段、界首段、太和段、颍上段等,禁渔面积共24.5万亩,禁渔时间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不得从事捕捞活动,不得游钓,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因科研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由省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市水产管理局负责同志表示,禁渔成果的取得、禁渔制度的执行,关键是监管措施落实。禁渔期间,水产部门将在禁渔区加强监管,打击各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组织开展查处非法捕捞活动的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电、炸、毒鱼,依法取缔“迷魂阵、过河罾”等有害渔具渔法,努力实现“渔船进港,网具上岸”的禁渔管理目标。
今年,各地还将利用禁渔的有利时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按照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科学制定和实施人工增殖放流计划,开展河道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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