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流域历来是我国传统的鱼米之乡,包括西江、东江、北江三大水系和珠江三角洲,主干流贯穿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六省(区),流域面积44万平方公里。近年来,受珠江流域经济高速发展、水域污染、水上工程建设和捕捞过度等因素的影响,珠江主要经济鱼类资源日益衰退,一些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已难觅踪迹。
根据国家渔业法有关规定和保护珠江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农业部决定在珠江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禁渔范围包括珠江的干流、重要支流和通江湖泊,禁渔江段总长度为5365公里,禁渔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各省(区)也可在执行统一禁渔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延长禁渔时间。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农业部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壮表示,为更好地恢复区域鱼类种群,农业部将在4、5月期间,在流域部分区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数量在600万尾以上。同时为强化对禁渔水域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将联合执法检查,在渔民多、渔船集中的重点区域巡航执法,整治辖区内非法捕捞现象。
据悉,在禁渔期内,流域内的渔民困难户将可以申请获得补助。目前,禁渔期补助的工作已经交给各地民政局去执行,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困难渔民的补助金额,并将这些渔民纳入最低社会保障体系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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