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沿海处于南海和太平洋台风影响区域范围,是我国风暴潮的多发区和主要灾区之一,近十多年,广西发生台风风暴潮12次,造成财产损失80多亿元,人员死亡64人。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海洋预报减灾工作,2006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意见的通知》,2009年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的意见》。从2008年开始,自治区海洋局着手开展《广西海洋灾害区划》编制的前期工作,2009年完成了《区划》的初步成果,2010年9月,经反复论证,征求沿海市、县、乡政府意见后,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实施。
据了解,目前广西已在北海、钦州、防城港市共设有47个风暴潮防灾区,41个海啸防灾区;在涠洲岛附近海域、防城港市白龙尾附近海域设有灾害性海浪防灾区;8个赤潮重点防灾区设在涠洲岛附近海域、三娘湾海域、铁山港湾、廉州湾、茅尾海海域、钦州湾、防城港湾、珍珠湾;海岸侵蚀重点防灾区设在英罗港马鞍岭沿岸区、 尾沿岸区、钦州湾中部湾颈区;外来物种入侵重点防灾区为山口红树林保护区、北仑河口红树林保护区、沿岸滨海沙地桉树种植区、沿岸养殖区;海水入侵重点防灾区有海城区海角路、侨港镇南侧一带、涠洲岛南侧一带、防城港市港区南东侧。
《广西海洋灾害区划》实施一年多来,自治区海洋局组织沿海三市政府共设立警戒潮位标尺200个,对沿海16个海洋、水文站点进行了警戒潮位的核定工作,选定了风暴潮、海啸灾害避难救助点31个,设立转移指示牌73块。(记者 唐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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