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参议员John McCain(亚利桑那州共和党)和John Coburn(俄克拉荷马州共和党)提出一项议案,旨在废止将美国本土及进口鲶鱼的监管职责由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U.S. Foodand Drug Administration)转移至美国农业部(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的规定。
作为《2008年农业法案》(2008 Farm Bill)的附属条例,该规定赋予美国农业部在联邦肉类检验法(Federal Meat Inspection Act)的框架内进行鲶鱼检验的权责;强制检验将成为常态。就在上个月,美国农业部刚刚对外发布了备受期待的鲶鱼检验条例。
但是,据批评人士表示,无论在该项规定或检验条例中均未提及免除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在鲶鱼检验方面的权责,这也意味着两家监管机构将同时负责鲶鱼检验的工作。
McCain和Coburn均认为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限制”来自越南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鲶鱼及诸如鲇鱼的鲶鱼类物种。
McCain表示,该规定“只是那些为自己家乡州郡鲶鱼产业的特殊利益服务的国会议员们所发起的最新一轮攻势。这些议员中的不少人在《2002年农业法案》(2002 Farm Bill)时就尝试提出类似的贸易保护主义策略,当时他们曾迫不及待地表达出欲将美国零售市场上的越南鲶鱼(鲇鱼)标示为鲶鱼的行为视为违规的主张。其目的就在于为美国消费者购买越南鲶鱼产品制造障碍,即便这些产品实际与美国出产的鲶鱼并无二致。”但此举并未奏效,相较美国本土鲶鱼,因产品价格和生产成本方面的优势,越南鲶鱼仍然颇受美国消费者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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