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11日晚8点30分左右,大清河旁张家庙村附近,一名捕鱼者刚把渔网安置好,等待鱼儿“自投罗网”,没想到被滇管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我是第一次来,不知道捕鱼是禁止的。”当晚9点40分,捕鱼者老罗在宝象河旁跟执法人员说。然而,老罗身后就竖着一个告示牌,上面写着“根据《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设置拦河渔具,或者炸鱼、电鱼、毒鱼等活动。”执法人员现场销毁了老罗的渔具,并送上宣传册子,告知以后不要再来捕鱼。
随后,执法人员又在宝象河入湖口处发现两名捕鱼者。“快过来帮忙,他们这个捕鱼器具真大,制作成本至少也要三五百元。”一名执法人员喊道。因渔具太大,这两名自称是宝象河旁海东村的捕鱼者还专门用三轮摩托车拉着渔具来。“今天才捞到两条鱼,我们捞得最多的时候有七八公斤。”一名捕鱼者说。
随着入滇河道水质的不断改善,河道内繁衍了大量小鱼,近期,河道沿线一些居民会到河边钓鱼、电鱼和设置拦河渔具进行捕捞。为切实保护好河道的生态环境,11日,官渡区滇管局对非法捕鱼现象突出的盘龙江、宝象河、大清河等入滇河道进行清理整治。
官渡辖区内的入滇河道经整治后,河道及周边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初步实现了水质改善、河道畅通、道路通达、景观提升的治理效果。“我们将不定期开展禁钓、禁捕联合行政执法行动,通过强制执法和法制宣传双重作用,唤起市民关心和维护入滇河道的整治成果。”官渡区滇管局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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