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为贯彻落实《淮安市资源保护办法》,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市目标,近日,市农委颁布通告,决定自2011年起,在市辖区内陆河道等水域每年实施定期禁渔制度。
禁渔时间为每年3月12日12时至5月31日12时;禁渔范围包括大运河、里运河、苏北灌溉总渠、入海水道、二河、淮沭河、古黄河、盐河等大中型河道。禁渔期间,在禁渔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渔政部门将对禁渔水域进行巡查,并在重点河道组织渔业人工放流活动,通过对内陆河道渔业资源的增殖与保护,有效优化河道水环境、修复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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