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2月22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生命无比重要的精神,中国渔政福建顺昌县大队按照县局部署安排,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该县洋口镇渔业队、埔上镇坊上渔业村召开渔业安全生产座谈会,并同渔民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当日共签订责任书55份,占任务数的100%。
责任书要求渔业生产必须遵守国家《渔业法》、《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渔业生产和捕捞作业;渔民(渔船东)捕捞作业必须“三证”齐全(即有效的船舶检验登记证、捕捞许可证、船员驾驶证。)、渔民在临水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渔船必须按规定安装船名号,不得擅自遮挡、卸下,渔船的通讯、救生、消防,信号必须符合渔业安全生产的要求;在大水行洪期间、汛期、台风等恶劣气候环境,禁止捕捞作业和打捞漂浮物;严禁到电站坝上、坝下300米范围内和水库等危险水域内捕捞作业;严禁渔船载客、载货,严禁“电、毒、炸鱼”以及渔业的其他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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