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经国务院同意,珠江今年起将实行禁渔期制度。桂林市漓江、桂江均属珠江水系,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将禁止捕鱼。
近年来,珠江水域由于过度捕捞,水生物数量和个体水平逐年下降。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养护珠江生物资源,是实现珠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维系水域生态平衡的有效措施。
根据会议部署,桂林市的禁渔范围为漓江流经市区五城区及灵川、阳朔、平乐的干流及重要支流。漓江主要禁渔水域包括上游南洲湾至下游平乐桂江黄龙村(与贺州市昭平县分界)。支流包括小东江、桃花江、相思江。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副市长蒋炳穗在桂林分会场表示,沿江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禁渔工作,各级水产畜牧、财政、公安等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加强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水面、码头、市场监管。努力实现禁渔期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管理目标。
据初步摸底统计,桂林市目前靠捕鱼为生的渔民共有4100多户,1.3万余人。禁渔期间,桂林市将采取将他们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生活补助和实物救济等多种措施,妥善解决专业捕捞渔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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