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2月14日,农业部“百乡万户调查”活动第23组走访了福建省福清市江镜镇岸兜村,与岸兜村村委班子成员和8位在本村具有代表性的村民进行了座谈。
村民陈国平在座谈会中反映:农村种菜用电应享受农业灌溉电价。他和4位村民通过土地流转,共耕种506亩土地,全年分两茬耕种,第一茬种早稻,第二茬种蔬菜。种蔬菜过程中发生的灌溉电费按工业用电价格收取每度0.74元,相比农业灌溉用电每度0.29元,每度要多花0.45元。同时,陈国平还有100多亩的水产养殖场,其用电也同蔬菜用电一样,按照每度0.74元的工业用电价格收取。他认为,种菜和水产养殖都属于菜篮子工程,要保证城乡餐桌上的供应,必须从菜园子抓起,并制定优惠政策予以扶持。为此他建议有关部门应协调电力部门,使种菜和水产养殖用电享受农业灌溉用电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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