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2006年国务院发布《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由部门工作上升为社会事业。5年来,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大踏步前进,全民认识不断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大幅增加投入,全国累计投入增殖放流资金20.97亿元,放流各类苗种1089.9亿尾,增殖放流活动由区域性、小规模发展到全国性、大规模的资源养护行动,形成政府主导、各界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一、促进了渔业种群资源恢复
经过近几年增殖放流,渤海和黄海北部部分海域多年不见的中国对虾、海蜇、梭子蟹等渔汛又逐步形成,浙江和福建部分近海海域也重新出现一定规模的大黄鱼野生群体。内陆部分地区的主要经济品种也有所恢复,据监测,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段四大家鱼鱼苗发生量由1997年的35.87亿尾下降到2007年的0.89亿尾后,恢复到2010年的4.3亿尾。
二、改善了水域生态环境
江西鄱阳湖、安徽巢湖、湖北梁子湖等内陆湖泊,通过投放滤食性鱼类对缓解水体富营养化产生了明显效果。2009年福建省通过向九龙江大规模增殖鲢鳙等滤食性鱼类以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对保证厦门等地用水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北京密云水库多年开展增殖放流,水质一直保持在国家二类标准,为确保首都饮用水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促进了濒危物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近年来,通过增殖放流,部分种类野外资源数量有了一定程度的回升。2000年以来,长江下游江苏常熟渔政站共监测到中华鲟幼鱼近千尾,上海、辽宁在东海、黄海水域监测到带有放流标志的中华鲟个体,渔民不断回捕到放流标志个体,长江和近海中华鲟种群得到恢复重建;广东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测到上岸海龟400多头次,野生资源数量得到一定补充。
四、增加了渔业效益和渔民收入
据测算,2010年全国投入放流资金7.1亿元,可分别增加捕捞产量22万吨和捕捞产值30亿元以上,直接投入产出比在1:5左右,约使150万专业捕捞渔民获益,人均直接收益在 2000元以上。河北、辽宁、山东等省中国对虾资源增殖效果非常明显,捕捞量大、经济效益好。河北省2010年对虾捕捞产量可达1400多吨;山东省对虾回捕产量近3800吨,创该省1984年对虾人工增殖以来最好的生产水平;辽宁省仅在黄海北部和辽东湾即回捕中国对虾702吨,创产值5516万元,成为当地渔民的收入支柱。辽宁锦州孙家湾村和梁屯村数十名渔民专门将“想民事谋民福心系渔民”和“对虾放苗 渔民增收 感谢政府”两面锦旗送给省海洋与渔业厅表示感谢,并恳求明年多放流中国对虾。
五、增强了社会各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
近几年,通过部省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带动全国各地举办增殖放流活动几千次,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水生生物养护和增殖放流高潮。各地还开展了中华鲟世博游、书画家专题笔会、长江珍稀水生生物展、志愿者签名、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宣传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使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意识从娃娃抓起,从每个人做起,不断营造增殖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建设水域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