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去年7月报道的《800万尾虾苗死亡,疑钾肥有假》一文,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昨从江苏扬州市消协获悉,经消协、法院、法援中心等多部门调查及调解,养虾人刘永银终获800万尾沙虾虾苗的死亡赔偿。
800万尾虾苗全军覆没
沙虾学名叫南美白对虾,原产于海洋。10年前,下岗职工、仪征人刘永银来到邗江沙头镇强民村,利用“民间秘方”,即用食盐、硫化镁、氯化钾等化学物质在不靠海的扬州模拟出“海洋环境”,成功养殖起南美白对虾。其间,他从未失手,且获得了丰厚回报。
然而,2010年春夏之交,刘永银先后三次、投资11万元购买的800万尾虾苗,全军覆没。妻子无意中发现,村边农资连锁店供应的氯化钾与早几年购买的存货颜色不同。为此,刘永银做了个小试验——用两碗清水分别溶解两种氯化钾,结果,存货全部溶化,新货尽是小疙瘩。他认定,新买的氯化钾是假冒产品,便于2010年5月28日向消协投诉。
假冒氯化钾是罪魁祸首
“农民利益无小事”,扬州市消协立即启动了重大投诉应急预案,立即召集邗江消协、邗江工商负责人连夜召开沟通协调会,随后便分头展开调查。
调查期间,邗江李典工商分局对涉假氯化钾封样送泰州市质检所检测。2010年6月18日,检测报告显示,送检氯化钾中“未发现氧化钾成分”,属于假冒氯化钾。
此后,为了证明假冒氯化钾就是导致虾苗死亡的“罪魁祸首”,扬州市消协调查人员赶到位于无锡太湖之滨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找到了权威专家周鑫教授。面对风尘仆仆的来访者,周教授十分感动,主动签名出具了书证,证实:“人工海水中尤其不能缺钾,不然河蟹幼体或虾苗在24小时内会出现大批死亡。当钾含量偏低时,幼体或虾苗的蜕皮率降低,也会出现死亡现象。”
维权半年多,终于获赔
费尽周折,终于找到了虾苗死亡的原因;具体索赔时,该案直接责任人、乡村农资小店业主李某,却显得无力承担。他说,自己年纯收入不超过3万元,“倾家荡产也赔不起”。
消协认为,从本质上看,李某也是受害者之一。根据《质量法》,李某的上家同样要担责。于是,扬州工商局全力追寻假氯化钾的源头。据李某交代,他的上家是邗江一家供销社,再上家是镇江自然人顾某……令人遗憾的是,顾某的上家——扬中市某民营农资公司早在2010年3月份就关门停业,无法联系上相关经营者。
为了有效讨回损失,消协建议刘永银通过诉讼,将相关利益关联人一同告上法庭,共同承担其损失。与此同时,在消协联系下,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将刘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减免其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
去年年底,消协等部门倾力进行调解的“800万尾虾苗死亡案”终于有了结果:李某、顾某等利益关系人共同赔偿刘永银损失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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