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为规范海洋馆、水族馆等水生野生动物展演场馆驯养和展演活动,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农业部于2010年9月下发《关于加强海洋馆和水族馆等展演场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展演活动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10]36号),要求对各地水生野生动物展演场馆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和评估。各地高度重视,省级渔业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水生野生动物展演场馆进行了认真自查,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共报送了84家水生野生动物展演场馆的自查评估报告。
2011年1月,农业部组织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种科学委员专家组成15个核查组,分赴各地对场馆自查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对。1月17—18日,农业部组织濒科委委员及有关专家,对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展演活动管理情况进行了集中评估。专家组讨论通过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展演情况评估标准,听取了84个展演场馆的汇报及核查组专家核查意见,并对各场馆提交的评估材料进行了审核。经认真评议,专家组认为:66个展演场馆通过评估,建议同意其继续开展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展览、表演活动;11个展演场馆具备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展演基本条件,但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需要整改的问题,原则通过评估,建议其进行整改,整改后经专家组核查确认后方可开展有关活动;其余场馆不具备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展演基本条件,建议依法停止其驯养展演活动。同时,专家组建议尽快建立水生野生动物展演场馆行业标准,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展演场馆水生野生动物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驯养展演场馆动物来源合法性管理和去向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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