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2010年,农业部组织各地渔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扎实推进增殖放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放流资金数量和苗种规模大幅增加,社会投入踊跃。
2010年,中央和地方共计投入增殖放流资金7.1亿元,同比增长20%;放流各类水产苗种及濒危物种苗种289.4亿尾,同比增长18.2%;组织放流活动超过1700次,放流资金数量、苗种规模和活动次数均创历史新高。为了积极争取放流资金,各地在原有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外,积极争取生态补偿资金,鼓励企业和个人放生募捐,全年社会资金投入增殖放流占比超过20%。
创新放流形式,不断扩大影响。广东省连续三年开展“休渔放生节”,并在全国率先成立广东放生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放生活动;山西省邀请法国、泰国、俄罗斯、埃及等20国大使在安泽县参加了“关注生态、关注自然”为主题的放流活动;福建省在福州马尾闽江口海域开展“两岸共海峡,情谊连万家”的现场增殖放流活动;广西崇左市连续3年在中越界河水口河畔举办“中越青年携手保护环境-鱼类增殖放流活动”;湖北省启动了三峡-葛洲坝两坝间经济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实现长江湖北段全流域增殖放流。
放流效果显著,渔民普遍受益。目前,全国已有2/3的省份委托科研推广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工作。据测算,全年7.1亿元放流资金可分别增加捕捞产量22万吨和捕捞产值30亿元以上,直接投入产出比在1∶5左右,约使150万专业捕捞渔民获益,人均直接收益在2000元以上。今年,黄渤海中国对虾资源增殖效果非常明显,捕捞量大、经济效益好。河北省年对虾捕捞产量可达1400多吨;山东省中国对虾回捕大获丰收,成为秋汛回捕一大亮点,渔民回捕热情高涨,千斤以上罕见大网头频繁出现,是该省1984年对虾增殖放流以来效果最好的一年;辽宁省仅在黄海北部和辽东湾即回捕中国对虾702吨,创产值5516万元,成为当地渔民的收入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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