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2010年,湖北省深入推进生态渔业建设,圆满完成长江禁渔和小龙虾禁捕工作,突破性开展增殖放流,实现了渔业互助保险开门红,形成了渔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互促进、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是落实禁渔管理制度。连续九年实现了禁渔期“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管理目标。首次开展的小龙虾禁捕工作稳步推进,各地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令行禁止,使野生小龙虾资源得以繁衍生息。
二是全方位开展增殖放流。全省共放流经济鱼类5.7亿尾、增5%,放流中华鲟、胭脂鱼等保护物种9万尾,并在增殖放流效果评价、四大家鱼标志放流、全人工中华鲟子二代放流、三峡两坝间放流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形成了政府引导、部门实施、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持续强化种质资源保护。新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6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1个,使湖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达到19个,其中国家级17个;全省人工养殖大鲵突破60万尾,年苗种生产能力过10万尾,大鲵产业走上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发展之路;水产部门还参与了7个大型涉渔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
四是着力推进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建立了覆盖全省的73个渔业互保机构,吸纳参保渔民2万余人,缴纳保费超过300万元。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燃油补贴政策。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重新核定了渔船数据,及时发放燃油补贴,渔船管理和油补工作趋于规范。
六是多种形式开展渔业执法宣传。组织开展了“生命长江”、“媒体看禁渔”、“中华鲟世博游”、渔业执法文明窗口创建、“五五”普法宣传、送法送农资下乡等活动,充分展示湖北渔业形象。这些措施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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