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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宣判首例伏休期非法捕捞案

发布时间:2011/1/20 9:13:25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编辑:苏志敏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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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记者19日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全国首例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该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记者19日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全国首例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该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余被告人根据情节不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金。 

    2010年7月19日正值东海伏季休渔期。当天凌晨,台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所属的中国渔政33015船在执行巡航任务时,于211海区发现两艘渔船正在从事拖网作业。当渔政船欲靠帮检查时,一渔船弃网,并两次冲撞渔政船,暴力抗拒执法。接到报告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及执法总队及时与省公安边防总队取得联系,争取协助,两艘违规渔船被成功截获。 

    经调查,两艘渔船在东海伏休期间使用禁用渔具从事非法捕捞生产,共捕捞水产品7网次,渔获物重约3.2万公斤。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马某等人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较大,根据相关法律做出上述判决。
编辑:苏志敏 访问人次:2289 关键字:台州,非法捕捞,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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